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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用地,确保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1998年至2007年的10年期间,该省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45万亩。新增的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地总面积仅占全省的30%,建设用地总量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的50%,经济产出占全省的80%。经过20多年的高强度开发,一些城市的建设用地比率超过了20%,有的地区甚至超过了30%。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说,广东的土地资源总体来看并不富裕,耕地和可开发为耕地的土地后备资源尤为匮乏,再加上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较快,广东未来的建设用地相对紧张。据估算,从未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情况来看,广东每年约需要40万亩左右的建设用地。从国家规划控制和广东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来看,到2020年前,全省每年可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为20万亩,可新增建设用地数量与用地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和矛盾。
招玉芳强调,广东今后的供地形势将从偏松向偏紧转变。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广东现在绝不是无地可用,而是还有较大的用地空间,关键是解决如何用好地的问题。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特别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济发展用地、国家和省的重点项目以及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用地将继续得到充分的保证。
目前随着广东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东使用土地相对粗放、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原来广东主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土地产出效率相对较低。目前广东省单位土地的GDP产出低于日本、韩国、德国等发达国家,这三个国家的土地产出分别是广东省的5.1倍、3.6倍、4倍(三国根据2006年世界银行公布数据计算)。节约集约用地仍有较大余地。今后的一个时期,伴随着广东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已经使用的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效率都将不断的提高,可以大大缓解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此外,广东待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包括闲置地、空闲土地以及批而未供土地尚有80多万亩,现有建设用地可挖掘的潜力很大。
据悉,今后广东将从多个途径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对新增工业用地,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适度提高了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控制厂区绿化率,推广使用多层厂房。二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要求,将工业项目用地集中安排在工业园区,以“集中”促“集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鼓励开展“旧村庄、旧厂房、旧城区”改造,腾出新的发展空间;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四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保证供应土地及时得到有效使用。五是拓展新的用地空间,充分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研究设立地上、地下土地使用权,开展实施围海、围垦造地工程。
信息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