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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全市农民的具体举措

发布日期:[2008-08-13 09:00:06] 点击次数:[]

                                     惠州日报评论员

    11日,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柏岗村40户村民领到了期盼已久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 《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 “两证”)。这标志着我市为农民依法核发“两证”工作开始施行,这项新政策将惠及全市180多万农民。

    众所周知,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难以办理“两证”。房屋的产权不明晰,农民的合法财产就无法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这个问题成为农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难题亟待破解,破解尚需新思路。今年5月,我市乘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的东风,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经过多次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分析,最终出台了为柏岗村农民住宅核发“两证”的试点工作意见,为破解农民住宅“两证”难题寻找到了可行、有效的方法,有助于理顺城乡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有助于依法妥善解决农村居民住房长期无“两证”的难题,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

    为农民依法核发“两证”的新尝试,是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和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具体实践。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为农民依法核发“两证”,为农民明确了土地特别是宅基地和房屋的法律地位,这为农民从土地和房产增值中获得财产性收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很好地解决了他们长期以来有房无证的尴尬,确保了他们住有所居、居有其证,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这也是一项便民、为民、利民、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

    为农民依法核发“两证”,还有利于保护国土资源和耕地。通过依法核发“两证”,还有利于保护国土资源和耕地。通过依法核发“两证”,能有效规范农民“一户一宅”建设,有效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土地,有效防止非本村村民抢占建设,有效防止一户多宅、多占建设,从而更好地保护国土资源和耕地。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为农民依法核发“两证”试点工作还存在创新空间,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努力让这一惠民举措在全市农村开花结果,为农民办更多的好事、实事,促进城乡一体化,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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