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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及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善始善终地完成治理整顿的各项任务。
通知指出,土地是民生之本。“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必须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决落实清理整顿开发区的规定,加快对各类开发区的清理进度。坚决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盲目扩大开发区规模的现象。对违规下放的土地管理权、规划管理权,要坚决收回。对开发区占而不用的耕地,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对突击审批和突击设立的开发区,以及违规设立又不纠正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要切实解决农民失地失业问题。当前,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并按照法定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通知指出,要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征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不得随意调整基本农田,不得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各地对违反规定乱批、乱占、滥用耕地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发现的重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要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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